在酝酿许久之后,以房养老终于步入实施阶段。随着保监会的一纸通告,老年人住房方向抵押养老保险正式开始实施。不过,针对这项实施细则,市场间的争议和质疑之声一点也不小。
据了解,首批作为“以房养老”试点的城市只有四个: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武汉。而从“以房养老”的最基本投保要求来看,只有年龄达到60岁以上,并且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人,才能申请“以房养老”。首批试点的四个城市,基本囊括了国内一线大城市,人口结构老龄化突出。
所谓“以房养老”的保险方案,与之前的“住房反向抵押贷款”相似,都是具有房屋完全产权的客户,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,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,并且可以按照约定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。当客户身故之后,保险公司或银行可以获得抵押房屋的处置权。
对于“以房养老”,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设置了一定的参与门槛。银监会提出的要求包括:开业满5年;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;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%等。不仅如此,保监会还对于保险公司参与“以房养老”提出总量限制,并且对客户首次贷款金额上限做出明确规定。
上述细则在市场中引发较大争议。投资者认为,“以房养老”的积极倡导者均为商业机构,难逃“利益至上”的嫌疑;并且反悔权只有15天,对于客户的留转余地有限。商业机构则认为,一方面,“以房养老”要建立在房价永远增值的基础上,目前楼市已经达到顶峰,恐怕难以继续维持高价;另一方面参与门槛过高,磨灭了商业机构参与的热情,不具备大面积推广的价值。
对于“以房养老”,天亿汇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郭经理表示,要谨慎对待:“目前,‘以房养老’的风险太大,贸然参与其中恐怕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而且,市面上多家保险公司已经推出或即将推出养老社区,这些养老社区比‘以房养老’更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。”